针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方面,要广开渠道,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同时,大力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促进毕业生就业率的提升。
宣传毕业生人力资本投资。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就业,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如对到农村基层、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给予一定的薪酬或生活补偿;履行完规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可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这些激励政策对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就业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样,要通过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来提高用人单位特别是市场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招收大学毕业生的积极性。例如,中小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的人数,可让其享受一定数额的低息担保贷款扶持;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人数的可获得适当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可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有关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贷款担保贴息等方面的扶持,对于从事农业等基层创业的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项创业补贴。
完善大学毕业生实习见习制度。目前,高等院校普遍存在着大学生实习制度不完善,实习、见习流于形式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实习难。据有关调查显示,在寻找实习单位的过程中,有36%的调查对象表示难找;在对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的调查中,只有48%的企业表示愿意接收实习生。二是实习期间权益得不到保护。一些去特殊行业、企业实习的学生,健康得不到保障。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成功经验,由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通过拿出专项资金补贴用人单位,和企业共同建立稳定的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在公共和私营部门中增加实习岗位,延长大学生的实习期等举措,有计划地安置尚不具备专业背景或行业经验的大学生进行生产和专业实习,使其逐步完成职业化角色的转化,以奠定良好的从业基础,促进整个社会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建立和完善区域人才储备制度。针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实际状况,可以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以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对象的人才储备制度。将一批地方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学历、高素质优秀人才储备起来,由各级政府为其提供工资资助和生活保障,指派到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农村在内的各个行业、岗位上去,加强实践锻炼。通过储备与使用相结合,使青年人才在基层、一线的锻炼中成长、成熟、成才,减少本地优秀大中专毕业生的外流量,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留住可用之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基层、企业及科研一线对人才的迫切需要,为今后发展储备力量。
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就业援助金制度。我国现有的失业保障体系中,尚未包括大学生失业保障,许多事实上处于失业状态的大学毕业生生活缺乏基本保障,只能依靠父母接济。因此,建立大学生就业援助金制度既十分迫切,同时对扩大内需、保持社会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设立大学生就业援助专项资金,为贫困生提供求职补贴、就业培训以及购买和储备一定数量的过渡性就业援助岗位等,对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予以重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