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赤水市财政总收入实现103476万元,增长3.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903万元,增长8.9%,较往年相比增速下降明显。
“2016年财政收入明显放缓,主要原因在于我市税源结构不合理,经济下行压力下受“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的影响明显,耕税、契税等税源比较缺乏,建安营业税大幅度下滑,比年初预算短收明显。”市财政局局长何汝华说。
2016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34亿元,同比增长23.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2亿元,同比增长24.5%;税收收入5.75亿元,增速25.7%,地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84.7%,半年完成情况开局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自2016年5月实施“营改增”以来,我市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施行更加规范的增值税制度,更加注重税收质量和结构体系的科学合理,有效推进了税收征管规范化和税收发展现代化。但建安营业税大幅下滑以及结构性减税等方面因素依然对我市财政收入增长额度、幅度形成了较大影响。
2016年,我市财政管理逐步规范,项目实施效果很好。财政管理综合评价位列全省第5位,预算管理获全省第2位;一事一议项目连续三年获一等奖(全省9个),奖励项目资金600万元;农发项目获全省双优(全省2个),获奖励280万元,并给予全省全产业项目试点3200万元。
何汝华表示:“我们将持续发挥投资拉动经济作用,继续稳定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业、服务业等市场业态,在清理存量税收、落实税收政策和控制部门“三公”经费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实现既定目标任务。”
市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周密认为,通过投资拉动,不断壮大实体经济,是我市建立长效税源保障的重要途径。
据介绍,为保证2017年目标顺利实现,市财政部门将同税收征管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清理存量税收情况,运用好税收征管大数据平台,精准调度项目、税种,在追缴营业税欠税和餐饮住宿税、建筑安装增值税、房产税等其他税种方面精准发力,确保实现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同时,通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通过积极支持部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服务领域。通过严格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集中支付严格审查预算单位支出票据等方式,从严控制部门“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