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遵义市第四纪工委书记谢局红等一行人,在绥阳县督察局局长何欢,县纪委副书记、纪委监察局局长梁后强的陪同下,到绥阳县人社局督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三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后,深入了解了该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和“三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组认为:绥阳县人社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上定位准确、重点突出、措施扎实,有力地推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2015年,绥阳县人社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为重点,狠抓学习制度落实。通过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和开展廉政考试测试等活动,严格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以明确责职为重点,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绥阳县人社局将党风廉政建设细化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细化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有关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签订了局长、分管领导、科室、工作人员四级《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印发了《绥阳县人社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三是以“一岗双责”为重点,狠抓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党政一把手“四个不分管”制度、完善财务监督制度
“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四要十不准”和“十严禁”、“十必须”,落实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分工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协商、民主决策的有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以监督检查为重点,确保工作形成常态化。坚持每季度对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涉及干部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职称评聘、退休审批、就业考试和社保待遇发放等重大事项实行全程监督。积极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管理防控工作,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五种方法,深入查找出224个廉政风险点,其中确定一级风险点14个、二级风险点152个、三级风险点48个。针对风险点该局将分类分等级加强监督机制,实现了工作长效监管。 (绥阳县人社局:刘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