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作者:www.zyrc.net 时间:2015/7/17 阅读:433次
引自市政府网站
遵义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园区非公企业就业将获就业见习补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进一步明确补贴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人每月750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66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标准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变化作相应调整),补贴期限为12个月,补贴方式由补贴企业发给个人改为直接补贴到个人。
我市出台了该《意见》并重点关注遵义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两个方面,对现行相关政策进行了汇总,对政策的落实进行了细化,对补贴申请的部门、材料、程序等进行了明确。
《意见》指出,按照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对高校毕业生给予600元至14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一人只享受一次补贴。在社会保险补贴方面,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14年遵义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最低标准测算,对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2个月。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银行卡号、劳动用工备案登记、社会保险缴费依据,按月按季或按年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领取;在人事管理政策,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录聘用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年限可连续计算为工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可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此外,在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该《意见》明确,企业组织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6个月内参加由企业组织或委托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每人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14年遵义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最低标准测算,对企业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2个月;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市政府要求,各地从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强化保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相关要求,并明确兑现落实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资金在各地就业专项资金或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中列支。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对集中的县(市、区),由市级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意见》相关政策,市本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较集中的中心城区进行补助。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完善申请、审查、复核、公示、登记台账等制度,切实防止虚报、冒领和骗取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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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遵义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