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高校、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人社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精神,努力提高和促进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心理健康,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新理念,经研究,2015年继续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的学习、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测试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为此付出了艰辛努力,为促进我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帮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心理调适方法,2015年继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的学习测试工作,不断提高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心理调适能力,提升综合素质,解决各种心理问题,更好地投身本职工作。
二、学习、测试对象
1、全省未参加2014年“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学习和测试工作的专业技术类人员和管理人员。
2、全省参加2014年“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学习和测试工作未通过测试的专业技术类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学习、测试方式
为保证学习质量和测试效果,努力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双促进”,我省将于2015年7月1开通“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guizhouzj.chinahrt.com)”,方便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测试。
2015年公需科目的学习方式仍以自学为主,重点参考由国家人社部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著,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和心理调试》教材。测试方式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参加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注册登录“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guizhouzj.chinahrt.com)”进行网上测试,测试合格者,取得相应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
四、参考用书、测试管理
(一)参考用书预定:学习参考用书按照自愿原则,由各市、州直接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省直有关部门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联系,(参考用书价格为20元/册)。
中国人事出版社:
联系人:包瑞
联系电话:010-84638661,18610025735
传真:010-8463567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张文斌
联系电话:0851-86815325
(二)测试管理:参加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7月1日后登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guizhouzj.chinahrt.com)”进行身份注册,网上测试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5日,测试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可立即打印测试成绩,凭测试合格通知书到当地人社部门核准公需科目学时。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对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使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能够取得实效。
2015年全省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公需科目合格成绩。
(二)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学习测试工作中,要加强纪律要求和监督,做到个人独立学习、独立完成测试。
(三)经测试合格者,按24学时登记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上。
联系人:王灏
联系电话:0851-85837326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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