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企业和职工之间的权益保障沟通平台,构建企业与职工的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3月25日,我市召开《遵义市企业劳动争议听证调解办法实施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戴尚玉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金明扬,市总工会副主席周年,市仲裁院院长王健等出席会议。
会上,市仲裁院院长王健宣读了市人社局关于推进《遵义市企业劳动争议听证调解办法》的实施意见,强调要认清劳动争议发生的态势,深化推进《办法》实施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并就如何推进实施企业听证调解工作作了详细安排部署。
市总工会副主席周年对召开这次会议充分肯定,指出工会的职责就是维护好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就是为职工服务,这次会议为工会下一步更好服务企业和职工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一是工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听证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把听证调解工作作为更好服务企业职工的重大切入点;二是要整合好资源,通力合作,加强与人社部门联系沟通,建好协调机制,主动服务企业职工,健全调处机制。三要工会主动作为,不断创新,积极开动脑筋,多谋划、多思考如何更好开展此项工作,积极探索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有效化解企业、职工之间纠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金明扬到会作重要讲话,指出这次会议既是企业劳动争议听证调解工作推进会,也是工作交流会,该《办法》的核心是听证,让更多的人知晓劳动争议调解听证,但关键在于执行。他强调:一是各单位要拿出勇气和精神,转变观念,大胆实施和尝试,积极创建企业调解新模式。二是要坚持以“人社部门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工作开展形式,人社与工会要紧密配合协作,强化督促指导、开展各项优质服务,解决听证调解过程中的难题,企业要积极实施《办法》,更快更好完善听证调解的相关设施配套,做好配置工作。三是听证调解中要突出“民主参与、平等法制”的特色,让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尤其是提高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工作开展中要注意把握“三个结合”,即加强职工人文关怀与听证调解相结合、加强工会民主监督与听证调解相结合、加强企业依法治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听证调解相结合。充分建立起企业和职工之间的信任感,既帮助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进一步维护好企业与职工的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戴尚玉作会议总结发言,要求各参会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的实施意见和会议领导讲话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谋划企业劳动争议听证调解工作,勇于改革、先行先试,克服怕麻烦思想,确保工作抓出成效。
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县、仁怀市工会及仲裁院相关人员,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余家重点推进企业劳资、工会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仲裁院 古邦兴)